低速電動車標準征求意見 打造“國民車” 避免“一刀切”
一直以來飽受爭議與關注的低速電動車身份問題終于要有說法了。
6月17日,工信部正式公開征求對推薦性國家標準《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》(以下簡稱《技術條件》)的意見,除了對純電動乘用車的部分技術條件進行修訂以外,另一個重要變動為,明確了四輪低速電動車將作為純電動乘用車的一個子類,命名為“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”,并提出了產品的相關技術指標和要求。
“期待多年的標準終于就要出臺了。”國家新能源汽車創新工程專家組組長王秉剛在接受《中國汽車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《技術條件》充分體現了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則,不論什么車,都應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。
王秉剛認為,接下來企業應該在標準給定的前提下,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、價廉物美的汽車產品,地方政府則應當嚴格執行標準,不符合標準的堅決停止生產銷售;至于交管部門,需要給在用但不合規的車輛明確合適的取締時間與管理辦法。
?座位不超4個 時速不高于70公里
近年來,我國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市場呈現快速增長態勢,企業數量迅速增加。據不完全統計,全國已有100家左右規模以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,產能超過200萬輛,主要分布在山東、河南、河北、江蘇和福建等地區。
“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廣義上屬于純電動乘用車,但市場調研后發現,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產品質量良莠不齊,引發多起交通安全事故,部分產品不符合制動、車身強度、碰撞等國家標準的基本要求。”工信部相關負責人指出,為規范管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,維護正常交通秩序,保障行車安全,相關部門決定,有必要在修訂GB/T 28382—2012時,將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一并納入考慮,明確基本的安全技術指標要求,有力支撐行業監管,促進產業規范有序發展。
《技術條件》分別從座位數量、尺寸要求、整備質量、車速等多方面提出了相應要求,其中,座位數量不大于4個,30分鐘最高車速大于等于40 km/h且小于70 km/h,并要求續航里程不小于100公里等。
最重要的是,《技術條件》還對產品的碰撞后安全、制動性能、穩定性、車輛動力性能、動力蓄電池的要求等方面都提出了相應的指標要求。
“就目前行業整體水平而言,指標要求可能有些偏高,但經過企業努力的話,還是能夠達到的。”山東省中小企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專業委員會會長張軍在接受《中國汽車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基于此,希望相關文件能給予一定的過渡期,讓企業做好產品調整的準備,也能更好地推動產業整體轉型升級。
?低速電動車市場規范在即
由于具備低速化、小型化、輕量化和使用方便等特點,低速電動車一直以來都廣受老年人的喜愛,也因此被稱為“老頭樂”,但由于相關產品的技術標準處于空白狀態,導致了市場亂象叢生,交通秩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響。
為規范低速電動車市場,2015年7月,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、發展改革委、原質檢總局、科技部等五部門向國務院聯合呈報了《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》;9月,國務院批復同意了“升級一批、規范一批、淘汰一批”的四輪低速電動車治理總體思路,明確了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措施要求,以引導產業轉型升級、規范發展。在經過立項和多輪討論與論證后,終于形成了《技術條件》的征求意見稿。
“《技術條件》正式出臺后,將對微型電動車發展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,我們認為,低速電動車本身擁有巨大的市場,產品規范化之后,該行業將進入正規發展的提升軌道。”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《中國汽車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低速電動車有巨大的發展潛力,未來的上升空間和銷量水平都非常值得看好。
張軍也認為,正式文件出臺后,對于低速電動汽車行業的提升將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。他進一步指出,事實上,全行業近幾年來,一直按照“升級一批、規范一批、淘汰一批”的思路在不斷進行產品的提質升級,《技術條件》將為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指明方向,明確定位,意義重大。
?打造“國民車” 避免“一刀切”
不過,在討論《技術條件》的過程中,有網友提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兩大問題:要不要牌照以及是否需要擁有駕照才能駕駛。
在這部分網友看來,如果轉正后的低速電動車與普通乘用車一樣,都需要新能源汽車牌照,駕駛員也需要擁有普通小客車駕照的話,將會大大降低這一類產品的吸引力。他們建議,針對低速電動車,是否可以考慮設立專用牌照,同時適當降低獲取駕照的標準和要求,畢竟大部分用戶為老年人,普通駕照的考取難度可能會比較大。
還有網友對轉正后低速電動車的競爭力表達了擔憂,《技術條件》對產品續航和加速等性能的要求并不低,這勢必會增加研發和制造成本,產品的價格或許會因此有所增加,那么這些低速電動車,在與同樣“物美價廉”的五菱宏光MINI等A00級純電動汽車同臺競爭時,是否很有可能會喪失自己的優勢?
“在國內,尤其是小城市和農村地區,低速電動車擁有非常大的市場需求。”張軍建議,低速電動車企業應當提前做好準備,及時做好產品的升級以及調整工作,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“轉正”之后,也應當明確自己造“國民車”的定位,生產更多安全可靠同時也符合老百姓實際需求的產品。
此外,張軍建議,《技術條件》目前還處于征求意見階段,希望正式文件出臺后,能給企業和經銷商一段過渡時間,如果采用“一刀切”的做法,不僅將給企業和經銷商造成一定困擾,消費者使用和交管部門執法也都會面臨不小的困難。
“一方面,低速電動車企業應加大產品研發投入,加速電池轉型,盡快符合《技術條件》的相應要求。”崔東樹建議,另一方面,希望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能夠積極關注技術指標,選擇鋰電產品,提升出行的安全性。
責任編輯:hnmd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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