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象山重金扶持航運業發展 最高獎勵60萬元
運力首次達到30萬載重噸的航運企業,給予一次性60萬元獎勵。12月20日,記者最新從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港航管理中心了解到,該縣出臺《關于進一步推進海洋運輸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稱“《實施意見》”),鼓勵本地航運企業做大做強,力促海洋運輸業轉型提升。
作為國內沿海航運大縣,象山縣歷來重視航運業發展。據象山縣港航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,今年是繼2012年、2016年之后,該縣第三次對航運業發展實施扶持政策。
數據顯示,截至目前,象山擁有航運企業27家,船舶114艘、總運力153萬噸。2019年航運企業實繳稅收2300余萬元,有力促進了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。
為鼓勵企業優化運力以及可持續發展,實現規模化、集約化經營,《實施意見》提出,對該縣航運企業總運力規模首次達到10萬載重噸的,給予企業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;首次達到20萬載重噸的,給予企業一次性40萬元的獎勵;首次達到30萬載重噸的,給予企業一次性60萬元的獎勵。
《實施意見》還提出,對首次獲得年度浙江省交通部門“誠信企業”稱號的企業,獎勵金額從原來的5萬元提升至10萬元;對企業新開辟國際航線且投入運營的一次性獎勵從原來的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。
《實施意見》對未信守承諾、違反政策規定以及騙取補助獎勵等行為提出了“反制”措施。享受補助和獎勵的船舶必須在相關航運企業登記、連續服務時間超過6年。若企業、船舶未按承諾營運,其補助和獎勵資金將被督促退還:營運不足3年的,予以全額退還;滿3年不足6年的,按比例退還。
《實施意見》提出,到2024年,象山縣海洋運輸業運力規模保持165萬載重噸,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.6萬載重噸;培育30萬載重噸以上企業1家、20萬載重噸以上企業2家,營業收入、地方綜合貢獻年增長率均達到5%以上的發展目標。(林波 范鴛曼 宋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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