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燃能源擬購元亨倉儲40%股權 加快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和增值業務
為加快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和增值業務,佛燃能源(002911)1月3日晚間披露公告稱,公司擬以自有資金4.97億元收購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元亨倉儲”)40%的股權。值得一提的是,佛燃能源此次擬購標的元亨倉儲為失信被執行人。
據佛燃能源介紹,公司與元亨能源、元亨倉儲、宏海創展簽署了《股權轉讓協議》,擬以自有資金4.97億元收購元亨能源所持有的元亨倉儲40%股權,本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將持有元亨倉儲40%股權,成為元亨倉儲第一大股東,元亨倉儲將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。
資料顯示,元亨倉儲主要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,交易完成后,佛燃能源、元亨能源、宏海創展分別持有其40%、30%、30%的股份。
佛燃能源于2017年11月22日登陸A股市場,公司主要從事管道燃氣銷售及加工輸送業務、燃氣工程設計及施工業務、綜合能源業務、天然氣貿易業務以及儲氣調峰業務。對于此次收購的目的,佛燃能源表示,為優化公司業務結構,加快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和增值業務,打造一體化發展的能源服務企業。
需要指出的是,此次擬購標的元亨倉儲為失信被執行人,所涉執行案件均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元亨倉儲破產清算申請之日(2019年3月6日)前立案的案件。對此,佛燃能源表示,元亨倉儲為失信被執行人對本次交易不存在實質影響。
另外,截至協議簽署日,元亨能源將其所持標的公司50%股權質押于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,根據《股權轉讓協議》,標的公司需在本次交易交割前解除股權質押。
根據公告,標的元亨倉儲還存在不少的對外擔保事項。《股權轉讓協議》顯示,除對佛燃能源及標的公司自身債務提供擔保的以外,標的公司需在本次交易交割前解除所有其他對外擔保,如因標的公司存在未向佛燃能源披露的對外擔保造成標的公司損失,元亨能源應當向佛燃能源進行賠償,并且向佛燃能源支付相當于轉讓價款2%的違約金。
此次交易元亨能源也作出了頗為亮眼的業績承諾,承諾在交割后的3個會計年度,即2021-2023年內,元亨倉儲每年實現的凈利潤分別為9947.0472萬元、1.24億元、1.49億元。此外,元亨能源承諾在承諾年度內,元亨倉儲每年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50億元、60億元、70億元。
佛燃能源提示風險稱,本次交易還可能存在標的公司的估值風險、盈利能力波動風險、市場經營風險、業績承諾無法實現及業績承諾補償不足等風險。針對相關問題,北京商報記者致電佛燃能源董秘辦公室進行采訪,但對方電話未能有人接聽。(董亮 馬換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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