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商品房違規銷售專項整治開始 多部門聯動推進“爛尾樓”解決方案
6月10日,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(以下簡稱“鄭州市房管局”)獲悉,即日起,鄭州市商品房違規銷售行為專項整治行動,正式開始。
多部門聯動執法推進“爛尾樓”解決方案
據了解,專項行動發布名為《關于開展商品房違規銷售行為專項整治積極化解問題樓盤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“《通告》”),行動旨在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,打擊違法違規銷售行為,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,積極化解問題樓盤,維護群眾合法權益,減少存量遏制增量。
《通告》內提到,對于不同的違規違法行為,由不同部門牽頭聯合執法:違規銷售、預售、排卡、收定金:由住房保障部門牽頭,會同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;“一房多賣”:由住房保障部門牽頭、會同城市綜合執法部門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;“不明碼標價”“收取標價外未標明費用”: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,會同住房保障部門依法查處;“未取得手續,銷售未竣工商品房”“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、集資詐騙”:由公安部門牽頭,會同資源規劃部門、城建部門、住房保障部門、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。值得注意的是,文件中指出,對于俗稱的“爛尾樓”項目,企業如存在“挪用銷售資金不接受監管”“不積極盤活資產籌措資金化解問題推進項目進展”“不配合項目化解方案推進項目進度”等問題,將由各開發區管委會、區縣(市)人民政府牽頭,會同各職能部門依法查處。
對違規銷售“零容忍”嚴重者可下房產“逐客令”
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專項行動,對于新發生的商品房違規銷售問題,實行“零容忍”,將依法依規對違規企業采取停斷網簽端口、信用扣分、資質降級等處罰,對于無證預售的房地產項目,將按照《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》,進行頂格處罰,并沒收企業違法所得,“通過信息共享進行多部門聯合懲戒,限制違規企業參與土地競買、從事開發經營活動,直至逐出鄭州市房地產市場”。
“內購”“團購”“低價促銷”等說辭的常見騙局,一定要注意,據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,避免購買“五證”不全的商品房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。(吳俊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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